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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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2-18 16:08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中心支公司,招标代理为红足1世官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润招(2025)-ZFCG-011。
2、项目名称: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85.7万元。
4、采购需求: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需求如下(详见第五章 项目具体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1
迷彩服
套
2225
6个月
2
防火服
套
96
6个月
3
大衣
件
90
6个月
4
鞋子
双
203
6个月
5
消防水带
卷
20
二年
6
无人机
架
2
二年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配货完成并送至指定地点。
供货地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中心支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2022年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新成立公司出具情况说明)。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①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②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信用: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并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投标的产品需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
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该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
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处理。
4.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
5.执行的价格扣除政策
5.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产品”指货物及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供应商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供应商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
4.行业划分
按照工信部牵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界定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进行登记确认,邮件中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情况登记表(表中内容请各投标人填写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5)报名费缴纳凭证;
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10时00分前,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红足1世官网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
4.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10时00分
5.开标地点:红足1世官网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
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中心支公司,招标代理为红足1世官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润招(2025)-ZFCG-011。
2、项目名称: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85.7万元。
4、采购需求: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需求如下(详见第五章 项目具体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1
迷彩服
套
2225
6个月
2
防火服
套
96
6个月
3
大衣
件
90
6个月
4
鞋子
双
203
6个月
5
消防水带
卷
20
二年
6
无人机
架
2
二年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配货完成并送至指定地点。
供货地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中心支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2022年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新成立公司出具情况说明)。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①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②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信用: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并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投标的产品需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
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该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
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处理。
4.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
5.执行的价格扣除政策
5.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产品”指货物及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供应商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供应商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
4.行业划分
按照工信部牵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界定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进行登记确认,邮件中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情况登记表(表中内容请各投标人填写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5)报名费缴纳凭证;
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10时00分前,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红足1世官网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
4.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10时00分
5.开标地点:红足1世官网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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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2-1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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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中心支公司,招标代理为红足1世官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
1、项目编号:云润招(2025)-ZFCG-011。
2、项目名称: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85.7万元。
4、采购需求: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需求如下(详见第五章 项目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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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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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迷彩服 |
套 |
2225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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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服 |
套 |
96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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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衣 |
件 |
90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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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鞋子 |
双 |
203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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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防水带 |
卷 |
20 |
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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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人机 |
架 |
2 |
二年 |
-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配货完成并送至指定地点。
- 供货地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中心支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2022年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新成立公司出具情况说明)。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①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②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信用: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并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投标的产品需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
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该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
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处理。
4.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
5.执行的价格扣除政策
5.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产品”指货物及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供应商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供应商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
4.行业划分
按照工信部牵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界定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邮箱2548108180@qq.com进行登记确认,邮件中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情况登记表(表中内容请各投标人填写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5)报名费缴纳凭证;
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10时00分前,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红足1世官网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
4.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10时00分
5.开标地点:红足1世官网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中心支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117号华夏国际广场C座4楼
联系方式:沈老师
联系电话:13577156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足1世官网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电 话:18469442710
公告附件:
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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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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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 |
云润招(2025)-ZFCG-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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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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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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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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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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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费:¥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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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 |
是否提供(是/否)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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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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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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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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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是□ 否□ |
报名费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缴纳费用时请备注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以便核实。对公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转至:
户 名:红足1世官网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
银行账号:2502 0603 1902 4801 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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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黄金产业园(一期)工程智慧园区及智慧工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黄金产业园(一期)工程智慧园区及智慧工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滇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红足1世官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招标项目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黄金产业园(一期)工程智慧园区及智慧工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建设背景:云南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金公司”)是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金集团”)全资子公司。滇金公司为昆明市工业百强企业,曾获“昆明市知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入选市地方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连年评为“可提供标准金锭企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生产的“滇金”被认定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履约交割金锭”。 为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云南省发展战略,响应昆明市政府的规划部署,滇金公司依托云金集团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专业优势,立足“十四五”规划,以异地搬迁为契机,滇金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单位新建云南黄金产业园。项目位于安宁产业园区冶金-先进装备制造与环保产业园,用地208.8亩,目标是将云南黄金产业园建设成为年产黄金100吨、白银1000吨、载金炭1200吨的智能化贵金属冶炼生产基地。该项目按照黄金精深加工、西南银库、贵金属交易平台、贵金属检测基地、工业旅游五大核心板块实施,全面建成投产,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或产值)400亿元。其中一期建设黄金精深加工及办公生洗辅助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金精炼车间、银精炼车间、10KV配电室、废盐仓库及硝酸罐区、综合服务楼和倒班房。其中南区为生产厂区,包括金精炼车间、银精炼车间、配电室、废盐仓库及硝酸罐区;北区为综合服务区,包括办公楼、职工食堂、倒班房。二期建设西南银库、贵金属交易平台、工业旅游、黄金白银产业链延伸项目。 依托云南黄金产业园项目建设,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滇金公司所有设备系统的智能化系统集成,是滇金公司实现数智化转型的必要基础条件。此外,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会调整滇金生产经营模式、优化成本与效益,提升滇金在行业内精炼技术及装备水平,同时使滇金在生产智造上成为行业领头羊,最终完成从传统工厂到智慧工厂转变。 云南黄金产业园(一期)工程(不含智慧园区及智慧工厂项目)于2026年1月29日通过云南黄金集团组织的竣工验收。 2.3智慧园区及智慧工厂项目建设内容 基础设施层:包括全厂网络、安防监控信息化基础设施,集中控制中心等构建智慧化底层支撑。 2.4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云南黄金产业园(一期)智慧园区及智慧工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构建集中控制中心与全方位IT基础设施,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生产运营全流程智能化升级。由集中控制中心、网络基础设施、安防及视频监控、应急广播系统、生产看板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计六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1)集中控制中心建设:打造集生产监控、调度指挥、应急管理于一体的智能化中枢,部署LED大屏显示、分布式控制、音频扩声、配电及综合布线等系统,实现全厂生产数据统一监控、工艺参数智能优化、设备状态实时预警与异常情况快速响应。 (2)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办公网、视频网、工控网三网分离的网络架构,配套网络统一运维管理系统与全方位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全域网络稳定传输、智能运维与安全可控;完成全厂综合布线施工,保障各系统链路通畅。 (3)安防及视频监控建设:部署视频监控、电子围栏、可视对讲、访客管理、校时等子系统,构建全域覆盖、智能预警、高效联动的安防体系,实现生产车间、厂区周界、办公生活区域等全场景安全管控。 (4)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搭建覆盖全厂的应急广播平台,具备背景音乐播放、生产管理通知、紧急事故预警与疏散指挥等功能,实现与消防、视频监控等系统联动,提升应急响应效率。 (5)生产看板系统建设:利旧现有LCD液晶显示器,配套多媒体信息播放终端与控制软件,实现生产计划排程、倒班信息、企业宣传、安全告知等内容的实时展示,支撑车间生产可视化管理。 (6)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基于蓝牙定位技术,部署定位基站、信标、终端及配套软件,实现人员实名制进出管理、危险作业监控、实时定位追踪、电子围栏告警、一键呼救等功能,对接安环事事明系统,强化人员安全管控与作业规范管理。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合同总工期: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和上线试运行条件。 节点工期: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防及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并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施工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及设计要求,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认证证书,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后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个数不少于2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有效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包含集控中心或网络或安防监控等同类型项目。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须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安全生产考核C证。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须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证明材料截图;(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截图;(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材料截图。 注:上述信誉截图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后提供截图证明,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截图不一致时,按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3.7相关承诺:(1)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如若有幸中标,在项目中标后配合招标人对中标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全力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中标人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材料等工作,具体根据招标人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要求开展(以上内容提供承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bidcn.com,以下简称云采招阳)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于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前登录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在线报名:①、尚未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需在平台官网进行免费注册并提交企业认证。②、企业认证通过后进入用户后台选择“在线报名-项目列表”菜单,于项目列表中查询到目标项目即可进行在线报名。 4.3确认报名后进入项目跟踪详情,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此时缴费信息如未发布请耐心等待,如已发布即可根据页面显示的费用进行支付。若文件费缴费方式为上传凭证的,投标人应单独在线支付平台服务费,再上传文件费的缴费凭证提交审核。 4.4招标文件费用在平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用转账方式缴纳并在平台上传转账凭证,招标文件1200.00元,(招标文件费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汇款,在招标平台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售后不退。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红足1世官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财务电话:0871-68393672。 4.5费用缴纳完成后,可进入下一环节【招标文件下载】,如招标文件下载列表内已有待下载文件,即可点击下载,如下载页暂无待下载文件,请耐心等待或咨询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4.6全流程电子投标需用到有效期足够至本项目开标日期的CFCA(云采招阳办理)、或云南CA(云南省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进行软件版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和加解密。 如您已有上述任何一种CA则无需再办理CA。 如没有上述任何一种CA,可在用户后台按以下流程在线申办CFCA: ①、于用户后台左侧导航菜单点击“CA申办和投标订单→CA在线申办”,进入右侧页面点击【自助申办】按钮→选择【新办CA锁】,下载办理资料模板后,点击窗口下方的【下一步】按钮。 备注:如您已在云采招阳办理过包年CA,但即将到期或已过期,可在自助申办窗口内选择【CA锁续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后续办理。 ②、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点击窗口下方的【确认付款】按钮,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完成支付。 ③、CA费用支付成功后将进入下一步办理资料上传页面,如实填写、上传资料后提交至平台客服端审核,客服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后续CA锁的制作和寄送工作。 ④、相关投标流程指南请详见平台网站【帮助中心】页面的“投标人端常见问题”和“短视频教程”。CA办理及平台操作问题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详见平台各操作界面右上角),投标项目业务问题请咨询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4日上午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电子加密文件) 5.2.1、网上递交: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https://www.ebidcn.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在开标会上未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网络远程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注:(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说明办理流程”,技术支持电话:400-840-1116。 (2)中标人须提供3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办理中标通知书时提供)。 5.3逾期在网络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线远程网络公开进行(无需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对开标结果进行网络电子签名确认,在线开标视频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端常见问题和投标短视频教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黄金集团数字采购平台、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滇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871-63199131 招标代理机构:红足1世官网 联 系 人:王挺 联系电话:15808840865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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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地矿“星空地网”监测体系—彩云星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地矿“星空地网”监测体系—彩云星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https://www.ebidcn.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云南地矿“星空地网”监测体系—彩云星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咨询服务;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预算金额:¥980000.00元。 1.4服务内容: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围绕本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条件、建设方案、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效益评价、风险分析、报批路径等内容开展研究,形成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请示文件、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配套材料,并根据采购人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报批报审工作。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1.7质量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各项报告及资料需通过行政主管部门专家评审和审查,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报批报审工作。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投标时点已被移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信息均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2.3.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且备案专业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或“航天”等相关专业。 2.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2.6企业业绩:供应商2022年至今至少提供一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bidcn.com,以下简称云采招阳)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于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前登录平台针对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在线报名窗口内需同时上传如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项目负责人端进行审核:(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在线报名:①、尚未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需在平台官网进行免费注册并提交企业认证。②、企业认证通过后进入用户后台选择“在线报名-项目列表”菜单,于项目列表中查询到目标项目即可进行在线报名。 3.3 确认报名后进入项目跟踪详情,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此时缴费信息如未发布请耐心等待,如已发布即可根据页面显示的费用进行支付。若文件费缴费方式为上传凭证的,供应商应单独在线支付平台服务费,再上传文件费的缴费凭证提交审核。 3.4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在平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用转账方式缴纳并在平台上传转账凭证,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00元,(招标文件费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对公账户汇款,在报名时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售后不退。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红足1世官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财务电话:0871-68393672。 3.5 费用缴纳完成后,可进入下一环节【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如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列表内已有待下载文件,即可点击下载,如下载页暂无待下载文件,请耐心等待或咨询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6 全流程电子投标需用到有效期足够至本项目开标日期的CFCA(云采招阳办理)、或云南CA(云南省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进行软件版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和加解密。 如您已有上述任何一种CA则无需再办理CA。 如没有上述任何一种CA,可在用户后台按以下流程在线申办CFCA: ①、于用户后台左侧导航菜单点击“CA申办和投标订单→CA在线申办”,进入右侧页面点击【自助申办】按钮→选择【新办CA锁】,下载办理资料模板后,点击窗口下方的【下一步】按钮。 备注:如您已在云采招阳办理过包年CA,但即将到期或已过期,可在自助申办窗口内选择【CA锁续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后续办理。 ②、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点击窗口下方的【确认付款】按钮,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完成支付。 ③、CA费用支付成功后将进入下一步办理资料上传页面,如实填写、上传资料后提交至平台客服端审核,客服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后续CA锁的制作和寄送工作。 ④、相关投标流程指南请详见平台网站【帮助中心】页面的“供应商端常见问题”和“短视频教程”。CA办理及平台操作问题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详见平台各操作界面右上角),投标项目业务问题请咨询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4.2、递交方式(电子加密文件) 4.2.1、递交方式: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TBWJ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云采招阳完成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或开标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注:(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说明办理流程”,技术支持电话:400-840-1116。 (2)成交单位须提供3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办理成交通知书时提供)。 4.3逾期在网络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4.4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线远程网络公开进行(无需供应商到开标现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对开标结果进行网络电子签名确认,在线开标视频详见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在线开标操作视频”。 5.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www.ebidcn.com),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地矿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087752215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131号 代理机构:红足1世官网 联 系 人:王挺 联系电话:15808840865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