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案例
2017年11月,某采购机构受委托就一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共有10家供应商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评标时,LW专家以7家供应商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电子印章是P上去的为由而全部判其废标。在对余下的3家进行打分时,他给了ZH公司(最终排名第一)91分,而对第二名(最终排名)DH公司打了76.21分,而其余5位专家对这两家公司打分的最大分差也只是5分,且推荐的排名顺序也不完全一致。其中采购人代表的打分情况是:ZH公司80分、DH公司打了91.21分。
评审结果公示后,被废标的7家公司有数家想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认为其投标文件不应当被废标,应当重新评审。采购机构邀请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评标委员会审阅质疑文件后,认为当初对因电子印章而作出的废标结论是不当的,故纠错后对10家供应商进行重新评审打分。这次评审的排名为MH公司第一名(除LW专家外,其余6人均推荐MH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问题引出
由本案例中可以引发业界对3个问题的思考:
1.因专家不熟悉法律专业知识而出现错判误判怎么办?
2.评标中如何制衡个别专家的倾向性问题?
3.电子投标时是否还要加盖印章?
问题探讨
1.因专家不熟悉法律法规而出现错判误判怎么办?
评审专家更多是对自身专业领域的深刻了解和把握,而往往对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全面把握到位,那么由此导致的错判、误判如何处理?本案例中只是涉及了一个电子印章问题,其它诸如法律、财务、税务等等问题,实践中是会经常遇到的,所以对客观评审因素应允许评委进行讨论(协商评分),以发挥集体智慧,减少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判、误判。
另外,对某些特殊、专门技术,如果在所有评委都不懂或不熟悉的情况下,建议寻求外援帮助,以使每个投标人都能真正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有一点需注意:必须对所有投标人采用一致的评价标准。当然,如果某专家不懂装懂或因有其它想法故意错判、误判而影响整个评审委员会,那就无能为力了,比如本案例中,不排除LW专家故意错判并诱导其他专家废标的可能性(对其他专家而言,同意LW专家意见进行废标,既不得罪LW专家,又可以减少评标工作量,何乐不为?)。
而且实践中,参与某个项目评标的专家,因为同处一个行业,基本都相互认识,尤其是当某个有影响力的专家发表意见时,很容易出现意见一边倒的现象,这时候问题就会变得更为复杂、更为隐蔽,也更难处理,所以需要救济机制,而目前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的规定尚显欠缺。
2.专家的倾向性行为如何制约?
专家的倾向性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这主要还是由于制度设计中对评审专家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现实中,尤其是基层单位,专家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令人堪忧,诸如专家串通、为特定投标人谋利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笔者一直认为,专家的个人品德有时候比专业知识更为重要,而其个人品德恰恰是很难考核和量化评价的。在本案例中LW专家的倾向性明显,其对ZH公司“情有独钟”,分析所有评委对ZH公司和DH公司的打分情况,可以认定LW专家对ZH、DH公司打分为“畸高、畸低”。虽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都有要求对评委畸高畸低打分进行处理的规定,但实际情况却不能令人满意。就笔者多年的一线工作经验所知,类似的情况时常发生,有采购机构专门就此问题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汇报,监管部门也找了相关专家约谈,但结果都不尽如人意。
为此笔者建议,在今后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中,对现行的专家评审制度(第三方专家掌握定标权)进行适当调整。
3.电子投标需要加盖印章吗?
在采用电子签名认证电子投标时(必须具有数字证书才能参加投标),是否还需要加盖印章?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在采用电子签名认证电子投标时,不再需要加盖印章,无论是要求采用电子印章,还是在纸质文件上加盖印章后再扫描上传,都是不合理的要求。
所谓的电子签名,是基于国际PKI标准的网上身份认证系统,数字证书相当于网上的身份证,它以数字签名的方式通过第三方权威认证有效地进行网上身份认证,帮助各个主体识别对方身份和表明自身的身份,具有真实性和防抵赖功能。它与物理身份证不同的是,数字证书还具有安全、保密、防篡改的特性,可以对企业网上传输的信息进行有效保护和安全传递。
也就是说,采用电子签名的文件更具真实性,而且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三条,“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采用电子签名的投标文件已经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再在已经进行电子签名的文件上再加盖一个印章。
当然,本案例讨论的情况,不包括没有采用电子签名(数字证书)的电子投标,因为没有采用电子签名的所谓电子投标实际上不属于电子投标,充其量只是采用电子标书代替纸质标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投标。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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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购买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列》等的规定,红足1世官网受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YNRY-2026-DSJY-01)组织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NRY-2026-DSJY-01。 3.预算金额:3360000.00元(大写:叁佰叁拾陆万元)。 4.最高限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5元/人/天,此费用包含服务人工费、烹饪食材费、产品成本费、生产费、车辆使用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装卸费、保管费、管理费、税金、合理利润、检测费等一切。(注:结算费用以此公式计算(1)行政班人员费用:核定保障人数×70%×乙方投标报价×22天-考核扣减金额;(2)轮值班人数费用:核定保障人数×50%×乙方投标报价×30天-考核扣减金额;(3)实习生人数不固定性,若有实习生实习,按照实习生人数×70%×乙方投标报价×22天单独结算-考核扣减金额。供餐总人数按照当月退休、招录后的人数确定。) 5.服务范围:为采购方提供每天的早餐、午餐、晚餐、夜点制作服务(包含回族餐,回族餐制作场地,我单位无法提供,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回族餐供餐问题。),节假日、加班、值班人员用餐服务;除日常工作餐外,根据需要按标准提供会议、加班、公务接待、培训用餐等服务;完成采购人因临时需要安排的用餐(应急情况)服务;其他烹调配置服务;部分设施设备采购及维护;其他相应的职工食堂管理服务。 注:(1)投标人需对所投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采购人已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若中标人在后续服务工作中损坏、维修、添置设备设施,该项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每周日常供餐服务中需至少提供三餐牛肉、羊肉、虾等食材,作为改善伙食保障。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服务期内按采购人考核规定考核合格,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要求:日常餐饮除一日三餐、夜点、特殊供餐服务外,根据中国传统节日、四季变化提供相适应的特色风味餐;食品应按荤素搭配、精细搭配、冷热搭配、营养丰富合理;食品制作要充分体现色、香、味、意、形、的特点;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其他餐食服务。搭配方案应做到营养健康,种类丰富,可选择性高,多吃应季瓜果蔬菜,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中标人应严格按搭配方案要求制作。 9.服务质量要求:需满足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卫生条件等,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不强制要求赋码(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自然人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事业单位除外)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的所拟派的团队人员均需具备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 (2)具备较强的配送服务能力和经验,有应对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近三年内未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bidcn.com,以下简称云采招阳)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于2026年05月2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平台针对本项目报名。在线报名窗口内需同时上传如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项目负责人端进行审核:(报名资料: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在线报名:①、尚未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需在平台官网进行免费注册并提交企业认证。②、企业认证通过后进入用户后台选择“在线报名-项目列表”菜单,于项目列表中查询到目标项目即可进行在线报名。 4.3确认报名后进入项目跟踪详情,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此时缴费信息如未发布请耐心等待,如已发布即可根据页面显示的费用进行支付。若文件费缴费方式为上传凭证的,投标人应单独在线支付平台服务费,再上传文件费的缴费凭证提交审核;若文件费缴纳方式为在线支付的,则点击支付按钮按文件费与平台服务费合并的总金额进行在线支付。 4.4费用缴纳完成后,可进入下一环节【招标文件下载】,如招标文件下载列表内已有待下载文件,即可点击下载,如下载页暂无待下载文件,请耐心等待或咨询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4.5全流程电子投标需用到有效期足够至本项目开标日期的CFCA(云采招阳办理)、或云南CA(云南省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进行软件版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和加解密。 如您已有上述任何一种CA则无需再办理CA。 如没有上述任何一种CA,可在用户后台按以下流程在线申办CFCA: (1)于用户后台左侧导航菜单点击“CA申办和投标订单→CA在线申办”,进入右侧页面点击【自助申办】按钮→选择【新办CA锁】,下载办理资料模板后,点击窗口下方的【下一步】按钮。 备注:如您已在云采招阳办理过包年CA,但即将到期或已过期,可在自助申办窗口内选择【CA锁续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后续办理。 (2)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点击窗口下方的【确认付款】按钮,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完成支付。 (3)CA费用支付成功后将进入下一步办理资料上传页面,如实填写、上传资料后提交至平台客服端审核,客服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后续CA锁的制作和寄送工作。 4.6相关投标流程指南请详见平台网站【帮助中心】页面的“投标人端常见问题”和“短视频教程”。CA办理及平台操作问题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详见平台各操作界面右上角),投标项目业务问题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招标文件费用在平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用对公电汇方式进行缴纳。 在汇款时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缴费成功后于云采招阳后台已报名项目跟踪详情内【报名信息及缴费】环节上传转账凭证提交审核。 报名缴费:(所有发票的开具,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对公账户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开户名称:红足1世官网;财务联系电话:0871-6839367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按上述方式、流程办理完成后才算有效报名,否则视为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在线开标,网上递交 5.2递交方式:在云采招阳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TBWJ 5.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6现场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01号。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云采招阳完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或开标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www.ebidcn.com)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嵩华路2号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1872512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足1世官网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01号 联系方式:0871-6562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计叶坤、杨波 电 话:0871-65620677 1582507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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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卡房分矿采矿权《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及地质技术工作技术服务(水工环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卡房分矿采矿权《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及地质技术工作技术服务(水工环部分); 1.2采购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996800.00元。 1.5最高限价:996800.00元。 1.6服务内容:开展钻孔水文、工程地质编录,并收集矿山现有资料,整理采矿权内已施工钻孔、坑道、采空区相关水工环资料,结合本次勘查工作方案及报告编制技术要求提出相关补做方案,编制《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卡房分矿铜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提交评审并备案,并按资料汇交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1.8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④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6月0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过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徐稳艳15974846383)确认参与后通过通讯软件或邮件形式获取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售价0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出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红足1世官网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tbpsp.com)、红足1世官网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联系人:戴工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廖廓北路225号 联系电话:13987412798 代理机构:红足1世官网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徐稳艳 王挺 电话:15974846383 1580884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