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财库〔2019〕38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有关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现就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要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和纠正以下问题:
(一)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
(二)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三)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六)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八)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
(九)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十)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有关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二、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要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问题。重点审查制度办法是否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否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或者具有审批性质的备案,是否违规给予特定供应商优惠待遇等。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颁布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在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办法实施过程中,应当定期或者适时评估其对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影响,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要及时修改完善或者予以废止。
三、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
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对于供应商法人代表已经出具委托书的,不得要求供应商法人代表亲自领购采购文件或者到场参加开标、谈判等。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约定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并按照规定及时退还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
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四、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要加快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网上交易功能,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逐步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采购单位内部管理等信息系统的衔接,完善和优化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用户反馈、提交发票、资金支付等线上流程。
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和电子卖场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推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共享,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
五、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服务功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地方分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应当提供便捷、免费的在线检索服务,向市场主体无偿提供所有依法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推进开标活动对外公开,在保证正常开标秩序的前提下,允许除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推进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包括主要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为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涉密信息除外)。自2020年起,选择部分中央部门和地方开展公开采购意向试点。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实现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
六、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
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研究建立与“互联网+政府采购”相适应的快速裁决通道,为供应商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完善质疑答复内部控制制度,有条件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实现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岗位与操作执行岗位相分离,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
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各级财政部门实施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告知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保证程序合法。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正确适用和区分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作出的行政处罚应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财 政 部
2019年7月26日
(来源: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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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购买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列》等的规定,红足1世官网受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YNRY-2026-DSJY-01)组织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NRY-2026-DSJY-01。 3.预算金额:3360000.00元(大写:叁佰叁拾陆万元)。 4.最高限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5元/人/天,此费用包含服务人工费、烹饪食材费、产品成本费、生产费、车辆使用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装卸费、保管费、管理费、税金、合理利润、检测费等一切。(注:结算费用以此公式计算(1)行政班人员费用:核定保障人数×70%×乙方投标报价×22天-考核扣减金额;(2)轮值班人数费用:核定保障人数×50%×乙方投标报价×30天-考核扣减金额;(3)实习生人数不固定性,若有实习生实习,按照实习生人数×70%×乙方投标报价×22天单独结算-考核扣减金额。供餐总人数按照当月退休、招录后的人数确定。) 5.服务范围:为采购方提供每天的早餐、午餐、晚餐、夜点制作服务(包含回族餐,回族餐制作场地,我单位无法提供,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回族餐供餐问题。),节假日、加班、值班人员用餐服务;除日常工作餐外,根据需要按标准提供会议、加班、公务接待、培训用餐等服务;完成采购人因临时需要安排的用餐(应急情况)服务;其他烹调配置服务;部分设施设备采购及维护;其他相应的职工食堂管理服务。 注:(1)投标人需对所投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采购人已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若中标人在后续服务工作中损坏、维修、添置设备设施,该项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每周日常供餐服务中需至少提供三餐牛肉、羊肉、虾等食材,作为改善伙食保障。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服务期内按采购人考核规定考核合格,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要求:日常餐饮除一日三餐、夜点、特殊供餐服务外,根据中国传统节日、四季变化提供相适应的特色风味餐;食品应按荤素搭配、精细搭配、冷热搭配、营养丰富合理;食品制作要充分体现色、香、味、意、形、的特点;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其他餐食服务。搭配方案应做到营养健康,种类丰富,可选择性高,多吃应季瓜果蔬菜,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中标人应严格按搭配方案要求制作。 9.服务质量要求:需满足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卫生条件等,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不强制要求赋码(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自然人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事业单位除外)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的所拟派的团队人员均需具备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 (2)具备较强的配送服务能力和经验,有应对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近三年内未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bidcn.com,以下简称云采招阳)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于2026年05月2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平台针对本项目报名。在线报名窗口内需同时上传如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项目负责人端进行审核:(报名资料: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在线报名:①、尚未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需在平台官网进行免费注册并提交企业认证。②、企业认证通过后进入用户后台选择“在线报名-项目列表”菜单,于项目列表中查询到目标项目即可进行在线报名。 4.3确认报名后进入项目跟踪详情,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此时缴费信息如未发布请耐心等待,如已发布即可根据页面显示的费用进行支付。若文件费缴费方式为上传凭证的,投标人应单独在线支付平台服务费,再上传文件费的缴费凭证提交审核;若文件费缴纳方式为在线支付的,则点击支付按钮按文件费与平台服务费合并的总金额进行在线支付。 4.4费用缴纳完成后,可进入下一环节【招标文件下载】,如招标文件下载列表内已有待下载文件,即可点击下载,如下载页暂无待下载文件,请耐心等待或咨询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4.5全流程电子投标需用到有效期足够至本项目开标日期的CFCA(云采招阳办理)、或云南CA(云南省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进行软件版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和加解密。 如您已有上述任何一种CA则无需再办理CA。 如没有上述任何一种CA,可在用户后台按以下流程在线申办CFCA: (1)于用户后台左侧导航菜单点击“CA申办和投标订单→CA在线申办”,进入右侧页面点击【自助申办】按钮→选择【新办CA锁】,下载办理资料模板后,点击窗口下方的【下一步】按钮。 备注:如您已在云采招阳办理过包年CA,但即将到期或已过期,可在自助申办窗口内选择【CA锁续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后续办理。 (2)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点击窗口下方的【确认付款】按钮,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完成支付。 (3)CA费用支付成功后将进入下一步办理资料上传页面,如实填写、上传资料后提交至平台客服端审核,客服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后续CA锁的制作和寄送工作。 4.6相关投标流程指南请详见平台网站【帮助中心】页面的“投标人端常见问题”和“短视频教程”。CA办理及平台操作问题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详见平台各操作界面右上角),投标项目业务问题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招标文件费用在平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用对公电汇方式进行缴纳。 在汇款时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缴费成功后于云采招阳后台已报名项目跟踪详情内【报名信息及缴费】环节上传转账凭证提交审核。 报名缴费:(所有发票的开具,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对公账户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开户名称:红足1世官网;财务联系电话:0871-6839367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按上述方式、流程办理完成后才算有效报名,否则视为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在线开标,网上递交 5.2递交方式:在云采招阳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TBWJ 5.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6现场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01号。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云采招阳完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或开标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www.ebidcn.com)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嵩华路2号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1872512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足1世官网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01号 联系方式:0871-6562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计叶坤、杨波 电 话:0871-65620677 1582507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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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卡房分矿采矿权《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及地质技术工作技术服务(水工环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卡房分矿采矿权《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及地质技术工作技术服务(水工环部分); 1.2采购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996800.00元。 1.5最高限价:996800.00元。 1.6服务内容:开展钻孔水文、工程地质编录,并收集矿山现有资料,整理采矿权内已施工钻孔、坑道、采空区相关水工环资料,结合本次勘查工作方案及报告编制技术要求提出相关补做方案,编制《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卡房分矿铜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提交评审并备案,并按资料汇交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1.8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④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6月0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过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徐稳艳15974846383)确认参与后通过通讯软件或邮件形式获取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售价0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出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红足1世官网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tbpsp.com)、红足1世官网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联系人:戴工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廖廓北路225号 联系电话:13987412798 代理机构:红足1世官网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徐稳艳 王挺 电话:15974846383 15808840865